一、 | 依據本府107年3月23日府社團字第1070066482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為提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,保障受服務者之權益,社會局-非營利組織發展中心(由桃園市社會教育協進會承接)辦理志工教育訓練。 |
三、 | 相關課程請自行選擇適合場次報名,線上報名請至志工桃園全球資訊網/最新消息/教育訓練專區;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電話:03-4262881分機31或32。 |
四、 | 申請教育局志願服務紀錄冊須有基礎及特殊教育訓練證書(各12小時),特殊教育訓練必須為教育類或交通導護類,爰上開社會局委託舉辦之特殊訓練係屬社會類,未符申請資格,僅基礎訓練可採納認定,報名研習時請特別注意,并此敘明。 |
五、 | 檢附旨揭招生簡章1份,亦可逕至志工桃園全球資訊網(http://vspc.tycg.gov.tw/)查詢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