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| 依據教育部107年3月28日臺教師(一)字第1070043821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「105年至108年美感教育課程推廣計畫」之北區美感教育大學基地學校;該校推動北區(臺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、桃園市、新竹縣、新竹市、宜蘭縣、連江縣)中等學校美感教育講習,提供師生了解或體驗生活美感課程內容,開拓視野進而在校內推行美感課程。 |
三、 | 申請注意事項: |
(一) | 到校講習時間:107年4月15日(星期日)起至7月31日(星期二)。 |
(二) | 建議各校可利用全校(年級)週會時間,或領域共同不排課及周末時段,規劃校內學生及教師或行政人員之美感講習(含專題講座與課程工作坊)。 |
(三) | 單一場次講習時間以60分鐘至120分鐘為原則,相關講習講師、教材及費用由北區美感教育基地大學經費支應。 |
(四) | 請各校填寫附件申請表,即日起向北區美感教育基地大學提出申請,106學年度第2學期限額20場,偏鄉學校及未申請本項講習學校優先,額滿為止;依申請表之填寫內容,按北區各縣市學校比例原則分配辦理,並於各申請場次前15日依序與申請學校聯繫。 |
四、 | 如有未盡事宜,請洽北區美感教育基地大學計畫專任助理徐珮琳小姐,電話02-2736-0316,電子信箱montue.art@gmail.com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