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中部競賽辦法修正如下:
一、作文:只能以黑筆書寫,用藍筆不予計分。
二、書法:字體大小為7公分見方。
三、閩南語演說,更正為閩南語朗讀。
四、客家語演說,更正為客家語朗讀。
*更正後競賽辦法敬請參閱附件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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