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本局106年9月20日桃教學字第1060073911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:
(一)參與對象及限制:本市各國中輔導老師、九年級導師優先,其次為輔導室輔導、資料組長或新進輔導主任、教務主任。每人至多參加2場為原則,每場每校以2名為限,各場次額滿為止。
(二)研習日期及地點:
1、106年10月26日(四)於成功工商。
2、106年12月1日(五)於大興高中。
3、106年12月5日(二)於新興高中。
4、106年12月12日(二)於啟英高中。
5、106年12月15日(五)於新生醫專。
6、106年12月21日(四)於育達高中。
三、本市所屬學校惠請准予研習人員及工作人員以公(差)假登記,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,由學校預算-用人費用-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-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,倘有不足,則依相關規定向本局申請。其餘人員請所屬單位惠予公(差)假登記。
四、檢附旨案實施計畫1份。http://new.yfms.tyc.edu.tw/uploads/tadnews/file/國中教師職群增能體驗研習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