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修正後「中華民國107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競賽規程、田徑及保齡球技術手冊」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06年11月20日臺教授體字第1060036895A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競賽規程及技術手冊修正內容如下:
(一)競賽規程配合修正場館地點。
(二)配合臺中市田徑場地護籠位置,調整預定賽程表以維護選手安全。
(三)保齡球場館考量土地使用分區因素,場館改至大中保齡球館辦理。
三、旨揭競賽規程及技術手冊等資料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站-便民服務-體衛保健類,請貴屬逕至相關網站下載參閱。
四、有關報名行政作業請貴屬(校)務必依競賽規程所列程序辦理(含選拔),並做好各項應附表件查驗作業,避免發生因未詳細查核而漏報名情事,影響選手權益。